抚教办发〔2016〕84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属中小学校:
按照《2016年辽宁省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辽教办发〔2016〕167号)要求,为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市中小学信息化教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抚顺市教育云平台”、各类“教育信息技术大赛”等优质信息化资源的推广及应用,推进我市“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等工作顺利进行,市教育局决定开展抚顺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和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遴选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严格按照《抚顺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和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认定办法》(附件1)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范围和名额
(一)申报范围
1、普通中小学、信息中心、教师进修学校(院)、电教机构等单位的教师。
2、“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为抚顺市小学、初中、高中在职在岗的一线专职教师。
3、“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为抚顺市小学、初中、高中从事信息化管理工作的副校长(主任)、从事信息化技术保障的专职教师,以及教师进修学校(院)、信息中心、电教机构负责信息化教学研究的教师。
(二)申报名额
本次活动采取限额申报、综合评定的办法进行,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30名,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15名。名额分配见附件。其中,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各县区推荐小学、初中、高中教师的比例为50%、30%、20%;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各县区推荐副校长(主任)、技术人员和教研员的比例分别为20%、50%、30%。
三、申报程序
(一)遴选申报
各县区教育局及市直属中小学应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县区级(或校级)的遴选申报工作,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持公开遴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肃认真地开展工作。按照广泛发动、自愿报名、择优推荐的程序进行,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拟定的申报人选和业绩材料需要公示后上报。
(二)县区级综合审查
市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县区及市直属中小学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申报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三)骨干资格认定
每三年开展一次申报认定工作。经综合资格审查,市教育局择优认定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约30名、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约15名,并从中选拔15名(其中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约10名、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约5名)参加省级认定。市教育局将组织骨干教师参与我市教育信息化资源建设、应用指导、探索研究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及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申报认定是一项政策性强的工作,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很强的导向作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次树立典型、推进信息化教学应用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对待。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标准进行业绩材料审核,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申报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准备
1、各县区教育局及各学校要认真审查申报人选的资质和有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上标注“与原件无异”,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材料的每一页都需要加盖公章)。
2、有关材料复印件要按《辽宁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申报材料目录》(附件2)和《辽宁省中小学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的要求,逐人按书本装订格式装订成册(印制封面,编制目录、页码,并标注姓名、单位、申报学科等基本信息)后由各县区教育局统一上报(市直属学校直接上报),一式三份。
3、抚顺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申报人选要提交1节代表课例光盘(近5年内执教的典型融合课例,内附课堂教学实录、教学设计、教学课件、教学反思等相关资源)。
4、《辽宁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申报表》(附件4)、《辽宁省中小学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申报表》(附件5)、《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6)各报送一式两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稿。
(二)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7日前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档发送指定邮箱,纸质材料必须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抚顺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时路张兴刚
联系电话: 024-58018586 024-58609363
电子邮箱:fsjyxxh@163.com
通讯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东段18-1号(抚顺市教育信息管理中心)
附件:1.抚顺市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及信息
化专业技术骨干认定办法
2.辽宁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申报材
料目录
3.辽宁省中小学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申报材料目录
4.辽宁省中小学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骨干申报表
5.辽宁省中小学信息化专业技术骨干申报表
6.申报信息汇总表
2016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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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12月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