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为什么要制定《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答:主要是为了加强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推动信息化基础设施集约建设和信息资源共享利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我市政务信息化建设快速、有序、健康、协调发展。
问:《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了南京市、成都市、福州市关于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并结合我市实际。
问:《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办法》主要包含总则、基础设施统筹管理、项目建设管理、信息化资金管理、绩效评价管理、附则构成,共有6章19条。
第一章总则(第1-4条),明确了《办法》制定的目的,信息化项目的定义、概念、范围和信息化项目监管审核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二章基础设施统筹管理(第5-6条),明确市级政务数据中心的组成,市级部门利用政务数据中心的基础资源开展信息化项目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项目建设管理(第7-11条),对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验收等作了具体规定。
第四章信息化资金管理(第12-14条),明确了信息化项目资金按照财政资金要求进行管理,不得用于其他支出,鼓励采用外包服务,降低成本。
第五章绩效评价管理(第15-16条),明确了绩效评估内容,对不限期整改的,追索建设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17-19条),规定《办法》的时效期限等。
问:《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什么时候施行?
答:2017年5月23日,抚顺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近期将正式下文通告。
文件:抚政办发〔2018〕61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