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委宣传部实际,制定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要点;
(二)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各级党委(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召开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组织市委宣传部党员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学习辅导资料,大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
(三)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和“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各类平台阵地,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主题的理论宣讲,指导市直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进展新成效;
(四)指导教育系统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组织开展“4·15”国家安全教育日、“12·4”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五)经常性提醒督促市委宣传部班子其他成员和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提高遵纪守法意识。
(六)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培训,提升宣传干部法治素养、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
(七)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和市委宣传部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报告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