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制定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委统战部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坚持在党委领导下统筹谋划和推动法治建设工作各项任务,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统战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奖惩。
(1)市委统战部部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2)推动法治建设纳入统战工作年度重点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加强法治建设工作调度,强化责任落实,严肃追责。
2.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3)适时调整本单位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充实配强法治建设工作力量。统筹推进《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贯彻落实。
(4)加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动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调整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5)加大对中共中央和辽宁省委相继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相关文件的宣讲解读力度,推动将其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3.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6)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部领导班子成员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均提请部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7)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推动驻部纪检组参加会议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
4.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
(8)定期听取部领导班子成员工作汇报,带头遵守法律,经常性提醒督促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依法依规办事。
(9)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支持司法、保证执法,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5.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10)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规范民族、宗教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率,避免执法过程的随意性和人为干预,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6.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11)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2)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扩大统战法律法规、统战知识的社会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关心统战、重视统战、支持统战,共同做好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
(13)推动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每季度至少安排一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
7.健全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保障。
(14)统筹研究法治建设工作难题,积极破解社会关注的涉及统战领域的法治问题。
(15)强化责任落实,对违反“三项制度”办理行政案件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16)按照法治建设督察和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统战领域相关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