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4〕78号)的有关规定,切实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的全过程,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市教育局决定继续开展2015—2016学年度抚顺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选推荐工作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选推荐人选工作要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推荐过程要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和条件进行,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人选所在学校师生的意见。实行公示制,市教育局对弄虚作假推荐不符合条件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要在县(区)级、局直中小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班级基础上择优推荐。
(一)三好学生条件
1、在校是一名好学生:学习目的正确、学习态度端正;较好的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讲究学习方法,善于独立思考,具有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学习成绩优秀;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和一定的鉴赏评价能力。
2、在社会上是一名好少年(青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遵纪守法、文明礼貌、诚实守信、爱护公物、讲究公德、保护环境、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有益活动,自觉抵制不良现象的侵蚀。
3、在家是个好孩子:孝敬父母,主动帮助父母料理家务;生活自理,明达事理,热心公益,和睦邻里,与人为善,尊老爱幼;勤俭节约,保护环境,做文明社区的小主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须具备三好学生所具备的条件。
2、在学校或班级担任学生干部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工作效果出色,是党团组织和班主任的得力助手。
3、善于掌握班级同学思想动态,密切沟通和协调师生关系,及时反映班级同学意愿,对班级管理或团队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为构建稳定、积极、向上的良好班集体做出贡献。
4、热情为同学服务,师生中享有一定威信,得到大多数同
学的拥护和信任,是同学的好榜样。
(三)三好班级条件
具有健康、拼搏、向上的良好班风。班级有明确目标、健全的制度,班级学生有较强的拼搏精神和进取意识,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团结、高效、奋发向上的班干部集体。班级干部以身作则,热心为同学服务,能独立开展工作;党、团员在班级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全班同学都能认真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学生操行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60%以上,无劣迹生。学额年巩固率均达100%。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具有勤学好问、互帮互学的良好学风,较好的掌握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科成绩在年级组和学校均属前列,达到优良。班级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全班同学能自觉地锻炼身体,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95%以上的学生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合格水平。班主任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能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心理、学习等方面教育,善于处理学生间、任课教师与学生间关系,任课教师对班级评价较高。
三、评选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要按市教育局分配的名额上报推荐名单。
样表:
|
序号 |
单位 |
年 |
班 |
姓名 |
类别 |
学段 |
区属 |
|
1 |
上夹河镇中学 |
七 |
3 |
黄 |
学生干部 |
中学 |
新宾县 |

联系人:田老师、王老师
电话:57500664
附件:1、抚顺市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名额分配表
2、抚顺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名额分配表
3、抚顺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班级登记表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