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活动
督导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抚顺市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教发〔2015〕74号)的总体安排,市教育局从3月开始对局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进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对县区教育局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对局直属单位的检查将由局纪委、组织部、人事处、计财处、基建处等部门组织2个检查组按照《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活动督导检查细则》进行检查,请各单位对照细则做好迎检工作,各单位汇报时间不超过15分钟,汇报材料需提供给检查组。
对县区教育局活动的督导,主要以听取汇报、到基层单位查看活动开展情况方式进行。需各县区教育局提供活动开展情况汇报材料。
具体检查时间,由检查组通知被检查单位。
督导检查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纪委,联系电话:57500199。
附件:1.
廉政风险防控检查细则.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