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4日,市政府印发了《抚顺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相关部门及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全市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现对《方案》简要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正处于新型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提出了新要求。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及学生流动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镇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挑战。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亟待提高;城镇教育资源配置不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大班额问题严重。
从我市的情况看,2017年,我市8个县区提前一年全部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区)验收,达成了国家对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指标的要求。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成了我市新一阶段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目标任务。为此,按照省政府的指示精神,我市制定了《抚顺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工作方案》。
二、主要亮点
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坚持全面落实省政府部署的“四个统一”和“两免一补”指标任务。即加快推进县(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城乡全覆盖。
二、指明了工作目标。即到2020年,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基本消除,义务教育与城镇化发展基本协调;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乡村小规模学校(含教学点)达到相应要求;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待遇稳步提高、岗位吸引力大幅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教育脱贫任务全面完成。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进一步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同时,每个县(区)升级打造至少2所市级以上水平领军学校,通过实施优质学校建设工程、校际联盟建设工程,加速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明确了十项改革举措。一是同步建设城镇学校,扩大城镇学位供给;二是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三是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四是实施消除大班额计划,基本消除城镇大班额;五是统筹城乡师资配置,着力解决乡村教师结构性缺员和城镇师资不足问题;六是改革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机制,实行乡村教师收入分配倾斜政策;七是改革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学校品质;八是改革控辍保学机制,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九是改革随迁子女就学机制,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十是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四、明确了五项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党的领导,二是要落实政府责任,三是要明确部门职责,四是要加强督导检查,五是要营造良好氛围。市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以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