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形成的背景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传染病之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结核病防治职责,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有效遏制结核病的传播和流行,减少结核病危害,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目前我国仍是全球30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每年新发结核病患者约90万例,位居全球第3位。结核病发病人数仍然较多,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基层防治力量薄弱,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普遍不强。
二、《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防治措施、保障措施、监督与评估五个部分。
(一)关于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防治、科学防治,坚持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坚持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结核病防控策略,为推进健康抚顺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关于工作目标
主要包括七个方面。一是肺结核发病和死亡人数进一步减少,全市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二是报告肺结核患者和疑似肺结核患者的总体到位率达到95%以上。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筛查率达到95%以上。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率达到50%以上。耐多药肺结核高危人群耐药筛查率达到95%以上。三是肺结核可疑症状者和疑似患者查痰率达到90%以上,肺结核患者登记管理率达到90%以上。四是肺结核患者成功治疗率达到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五是学生体检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结核病检查率达到90%以上。公众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5%以上。全市大中专院校学生结核病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六是100%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开展药敏试验、菌种鉴定和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100%的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具备痰涂片和痰培养检测能力。80%的县级结核病实验室具备开展结核病分子生物学诊断的能力。七是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制度与公共卫生项目的有效衔接。增加抗结核药品供给,提高患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保障水平,减少患者因经济原因终止治疗,减轻患者负担,避免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三)关于防治措施
规划明确了八个方面的防治措施,并明确了每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具体包括:一是加强宣传教育。二是完善防治服务体系。三是深入推进防治结合。四是加大患者发现力度。五是规范诊疗行为。六是做好医疗保险和关怀救助工作。七是加强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八是强化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
(四)关于保障措施和考核评估
规划明确了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推动落实等二项保障措施。同时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定期组织对本地区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开展对各地区执行本规划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