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依据:三年计划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 17] 95号)的通知精神,充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该《计划》。
一、《计划》的起草过程
11月,在接到省政府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四年滚动计划的正式文件后,为了使文件的各项要求更符合我市的实际,使文件的落实更有抓手,我们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与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沟通,全面、充分地考虑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起草了《抚顺市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三年计划 (2018-2020年)(讨论稿)》,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12 月8 日,朱光明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原则上同意了文件的相关内容。
三、《计划》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计划》在内容上分为总体要求和目标、主要任务、年度计划三个方面,通过逐步推进落实2018年一2020年共60余项工作,争取到2020年全面完成推进公办养老院改革、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院的五个主要任务,并且达到养老院质量治理和促进体系更加完善,养老院服务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高,质量建设成果更好地惠及全体老年人及其家庭的总体目标。
《计划》在保证完成省政府规定的各项年度计划的基础上, 增加了“建立我市60周岁以上老人住院或重病子女带薪照料制度”的内容,并对护理员培训、公办养老院消防改造等计划的年度完成指标进一步细化,使《计划》更符合我市的市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