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传媒网讯(记者 李凭)8月12日上午,记者从抚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简称市防办)了解到,为应对台风残余环流和华北气旋共同影响带来的暴雨天气,市委印发了《关于做好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对防御本轮强降雨提出了明确要求。市防办及时转发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工作要求、预警警示通报以及重要天气专报等决策信息,实时跟踪省市最新预报预警信息和会商研判结论,对防御“8·12”强降雨工作的组织领导、监测预警、重点环节防御、水库调度、转移避险、抢险救灾等各方面作出了超前部署。

气象部门值班人员实时研判并做好气象预报预警。李凭 摄
市防办组织气象、水文、水务等部门,于8月11日进行了联合会商研判,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发布了预警信息、印发了第10期防汛预警警示通报。根据气象预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于8月12日上午10点启动了Ⅱ级应急响应。按照水库抗暴雨能力计算成果,提醒相关县区提前实施水库预泄,要求各县区针对抗暴雨能力较弱的水库、病险水库以及平汛限、临汛限水库严格落实水位监管责任,加强巡查排查,特别针对平汛限的四座水库,8月11日通知要求提前预泄。要求所有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库管员、水管员到岗并24小时坚守,做好值班巡查和抢险准备工作。对有可能发生洪水的河流进行了重点调度。
市防办要求各县区对危险区域群众进行再排查、再登记,根据汛情、险情及时组织群众转移避险,加强转移群众安全管理,杜绝擅自返回危险区域。继续严格落实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实名造册制度,实时掌握转移避险群众信息,做到应转尽转,不出遗漏。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根据气象预测预报情况,开展会商研判和指挥调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实时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将抚顺强降雨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