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
全省44个县(市)中仍有8个没有建成垃圾无害化填埋场,部分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大量生活垃圾简易堆存于河边、沟边、路边、村边,污染十分严重。有关资料显示,全省现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1299处,堆存垃圾总量达644万立方米;大面积水上漂浮垃圾27处、总面积超过10万平方米。仅2017年前4个月就清运河道垃圾90多万立方米。
二、整改目标
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集中整治工作,基本解决垃圾场超负荷运行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抚顺县没有县城,县城建成后,生活垃圾运至石文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建成使用,目前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二)进一步核实数据。对本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再排查、核实,精确上报数据。
(三)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关于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评价工作和报送清扫保洁有关情况的通知》要求,以市为单位,抓紧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督促指导县(市、区)相关部门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台账,全面掌握所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分、规模等信息。
(四)编制整治规划。目前未发现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因此没有进行“督促各地区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工作,所以没有“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集中整治工作。”
(五)完善基础设施。督促各地区按照“加快立项、加快审批、及早建成”的原则,制定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尽快弥补垃圾处理设施不足短板,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实施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工作。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加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抚顺县没有县城,县城建成后,生活垃圾运至石文镇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已建成使用,目前处理农村生活垃圾)。
(二)进一步核实数据。已提供对建成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进行排查、核实及数据巡检记录。2019年4月至12月,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环卫监察部门共进行环境卫生检查41次,未发现建成区非正规垃圾排放点。
(三)建立工作台账。
①已建立建成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设施管理台账,并建立相应运行管理制度;
已提供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除臭药剂2020年4-5月使用情况统计表;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消杀药剂2020年4-5月使用情况统计表;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计量室2020年1-4月运行记录;
已提供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岗位职责;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检查计划(2020年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污水井下井作业操作规程;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管理台账;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安全教育培训纪实;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纪实;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应急救援工具;抚顺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有限空间区域警示标牌。
②已提供督导各县建立台账相关通知文件,及各县上报信息文件。
2020年4月21日抚顺市住建局对新宾县、清原县下发了《关于上报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环境卫生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与证明材料的通知》文件。5月20日,清原县上报《关于清原县非正式垃圾点的情况说明》。
(四)编制整治规划。目前未发现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因此没有进行“督促各地区按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位置、主要成分、规模以及垃圾治理成本制定分类整治规划,明确年度实施计划、目标任务、整治模式、整治要求及保障措施”等工作,所以没有“到2020年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集中整治工作。”
(五)完善基础设施。
①已提供垃圾焚烧项目建设相关材料(合同、会议纪要、开会及现场推进图片资料)。
为解决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目标,我市启动了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项目选址位于望花区抚矿集团农垦基地入口处,占地9万平方米。项目设计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吨,年处理量43.8万吨,年上网电量1.4亿千瓦时。目前已完成PPP项目合同签约,2020年5月项目开工建设,计划2022年投入使用。
②已提供抚顺市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已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2020年7月3日
受理部门: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