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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抚顺市2016年学校(幼儿园)
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抚顺市2016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2月22日
抚顺市2016年学校(幼儿园)安全和
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6年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和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实施校园安全精细化管理,推进校园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构建学校安全防控体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一、完善落实校园安全责任体系
1.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2.督促指导学校依据市教育局印发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和《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汇编》,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将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校园安全基础和能力建设
3.加强人防建设,落实安保经费,建立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机构,督促指导学校按标准配齐配足安保人员。加大安全保卫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安保人员业务素质。
4.加强物防和技防建设,校园安保器材和监控设备等设备设施按规定配到位,要达到重点区域全覆盖、无死角。按照消防“四个能力”建设要求,提升学校消防工作水平。
5.督促指导学校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到演练常态化,并逐步向“仿真式”演练转化,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6.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组织优秀成果评选,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经验。
三、强化安全法制教育和培训
7. 落实安全法制教育教材、计划、课时和师资,打造大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
8.努力推进安全教育向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教学实习等日常活动渗透,实现安全教育渗透全程化。
9.加强安全培训,提高学校安全管理队伍整体素质,提升师生安全技能。
四、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10.组织学校开展2016年春、秋季开学安全大检查,确保开学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对校园学生宿舍、实验室、微机室安全检查,做好危化药品和网络安全工作;加强校园课间、放学、幼儿午休和寄宿制学校夜间巡查;建立校园安全隐患排查台账,督促指导学校及时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11.规范门卫登记制度,加强安保人员管理,确保门卫值守履职到位;实施上学、放学高峰期校门周边巡查制度,坚持寄宿制学校夜间全程值班巡查制度和寒暑假门卫值班制度。
12.加强学校、幼儿园警务室或治安岗亭建设,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开展校园周边网吧、娱乐场所、文化市场、流动饮食摊点及接送学生车辆等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活动。
13.联合有关部门,针对冬季和夏季的不同特点做好预防溺水工作,建立防溺水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督促家长履行好假期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学生在节假日期间的监管。
14.做好校车使用许可办理工作,加强对专用校车和过渡期非专用校车的安全监管。
15.加大对寄宿制学校门卫、宿舍、食堂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整治力度,严格落实夜间值班、巡查和学生宿舍封闭管理等制度,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在校安全。
附件:工作安排表
附件:
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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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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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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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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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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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落实“两节”、地方“两会”的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2.开展2016年学校安全责任状完成情况及“和谐校园”创建情况检查;
3.部署学期结束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寒假前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4.开展寒假期间学校安全检查,督促学校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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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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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学校假期安全工作,重点督促学校做好开学前安全工作自查及督查;
2.下发《2016年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和安排部署全市校园及周边整治行动;
3.开学前,督促学校对教职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如宿舍、门卫、用电设施、体育器材、实验室、玩教具、消防器材),做好开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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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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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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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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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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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2016年度学校安全和综治目标责任状》;
2.检查安全工作,重点检查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园管制刀具集中排查整治等情况;
3.开展“全国安全教育日”、“全省安全教育周”和“综治宣传月”等活动;
4.开展“清明”、“五一”节前防火、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
5.举办校园安全防范防演练现场会;
6.召开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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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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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五一”长假期间对师生、家长的安全提醒工作;
2.开展“5·12”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逃生疏散演练活动;
3.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筹备启动工作;
4.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建筑物避雷设施和防溺水主题教育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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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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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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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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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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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重点排查治理学校周边、道路、围墙、校舍等安全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宣传教育月”活动;
3.做好防台、防雷、防暴雨、防山洪、防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
4.开展保安“强技能、优服务、树形象”爱岗敬业主题教育活动;
5.配合做好中、高考期间有关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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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
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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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假前,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防雷击、防暴雨、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台风、防中暑、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性侵害、防假期沉迷网络等暑期安全教育;
2.利用“手心网”开展暑期网上安全教育活动。发布《暑期告学生家长安全书》;
3.做好学校暑期防范暴雨、雷电、内涝、泥石流等地质性灾害和防台风工作;
4.安排好暑假护校值班工作。
5.督促学校进行全面检查(如门卫、用电设施、体育器材、实验室消防器材),做好开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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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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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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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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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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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学安全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安全教育、消防安全和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等情况;
2、秋季学校安全隐患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3、抓好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4、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宣传周”和“法制宣传周”活动;
5、举办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
6、督促学校做好秋季运动会安全检查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7、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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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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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中秋”、“国庆”长假前对师生、家长的安全提醒工作,做好节日期间校园安全工作;
2.开展学校安全工作交叉检查,重点检查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以家长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教育、寄宿制学校夜间管理工作和学校安全档案规范管理情况;
3.组织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重点开展学生接送车辆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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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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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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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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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
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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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展冬季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校园周边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取暖、供电等特种设备设施存在的安全隐患;
2、开展“11·9”全国消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教育日”和“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
3、开展学校安全和周边综治责任书完成情况考核评价。评选省、市“和谐校园”、“平安校园”;
4、迎接上级各项检查验收工作,总结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明年学校安全及周边综治工作;
5、开展“元旦”放假前集中安全教育,加强学生冬季防火、用电等消防安全和应对路面结冰积雪等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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