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11月17日18时30分许, 我市东洲区伊科思化工厂碳五分馏装置发生爆炸起火事故。11月18日,我市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为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加强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是关系到学校师生健康安全的大事。各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工作责任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工作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真正做到责任落实、措施有效、防范到位。
二、加强管理
各学校要立即对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并重点加强以下5方面管理,确保管理使用到位。
1.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化学品要有专人保管,领取时要严格登记,领取人必须对使用人员、使用情况作详细记录,以确保安全。
2.易燃、易爆化学品必须按规定存放,严禁混放,以免发生自然和爆炸事故。
3.易燃、易爆化学品存入区域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业。
4.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应放入保险柜中存放,必须两人同时到场才能打开。领用人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校长审批后方可领取。严禁擅自将剧毒物品发放给学生或社会人员。
5.要经常核查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的库存情况,谨防丢失被盗。若有意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认真总结
各学校在对本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管理使用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后,要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学校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管理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