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新宾满族自治县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管理行为,帮助家长解决学生放学后管理困难问题,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教育部长陈宝生“两会”期间的讲话精神及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结合新宾县实际情况,拟在学校尝试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诠释“教育就是服务”的工作理念。为更好开展工作,现就中小学校规范课后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课后服务管理模式
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服务管理是在学校完成规定教育教学任务后的放学时间段,利用学校的校舍、场馆、图书、专用教室、体育器材等资源,由学校统一管理的一项课后服务模式。解决家长工作时间与孩子放学时间不一致而导致部分家庭孩子放学无人接,在家无人照料的问题。对初中以上学校可以适当延长课后服务时间。全县各校要积极向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汇报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严格课后服务工作规范
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完成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学生的影片等。各校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三、突出课后服务自愿原则
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应坚持自愿性原则,各学校严禁强制推行课后服务,必须按照“学生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工作要求,建立学生课后服务管理档案,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根据学生所需选择课后服务内容。各校要与家长签订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协议,将复印件上交教育局纪检委备案。原则上初中毕业年级以外的其它年级不能利用休息日开展课后服务。
四、加强课后服务收费管理
学生课后服务管理应充分遵循公益性和服务性相结合的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坚持服务学生和家长为宗旨,根据实际运行情况,按照成本核算,参照周边乡镇,具体收费标准各校要与接受课后服务的全体家长充分协商,要根据区域经济情况、学生人数、服务时限活动安排和参与管理服务人员劳务补贴等要素来确定。对个别生活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收取的费用必须上交本级财政,专户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严禁私存和自收自支。
五、强化课后服务工作监管
全县各校要建立健全学生课后管理服务的有关管理制度,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开展学生课后服务管理,保证服务质量。严禁学校违背学生、家长意愿强制推行学生课后管理服务,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挪用课后服务经费。坚决禁止借课后服务之机违规办班、违规补课、搭车乱收费、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学校及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