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机构健康、持续、有序发展,进一步规范其办学行为,加强督查与管理,确保办学的正确方向。根据《抚顺市民办学校年检办法》(抚教发〔2020〕8号),各县(区)教育局采用材料审核和实地查验相结合的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度检查合格名单(第一期)予以公示。提示广大家长如确需校外培训,请合理选择年检合格培训机构,远离违规培训行为,主动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警惕虚假营销宣传,切实保护合法权益。
教育教育动态
关于公布抚顺市校外培训机构2022年度检查合格名单(第一期)的通知
2023/06/16 2.0k 阅读 305 点赞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