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方案》制定背景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增强城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显著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明显提高,运用水平逐步提升,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优势初步显现,在全省的知识产权工作位次实现了逐步前移,部分工作指标居全省领先和前列。但全市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主导产业知识产权优势还不明显,创新主体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能力还不够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和强化。我市申报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目的就是以此为抓手,提升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和水平,加快知识产权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对于加速推动我市经济发展进入创新驱动、内生增长轨道,在新的一轮区域竞争中获得主动权和更大优势,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强市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为贯彻实施国家、省知识产权战略,着力提升我市创新发展能力,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评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7〕586号)和辽宁省知识产权局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申报了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201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我市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试点周期为2017年12月—2020年12月,试点特色主题为: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城区)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7〕290号) 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国知发管字〔2016〕8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本《实施方案》共设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步骤、保障措施五部分。重点是:
(一)明确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工作目标。重点
对专利、商标进行了量化和明确,包括五个方面的目标。到2020年,一是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稳步提升——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63件/万人、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6%,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7700件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达到7件。二是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大幅提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企业达到30家左右、培育专利技术产业化示范企业10家、培育国家、省、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达到110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累计达到3亿元等。三是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明显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案件年结案率达90%以上,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答复办理率达100%。四是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逐步完备——知识产权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达到5家等。五是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扩大——培养50名企业知识产权高级管理人才和300名企事业知识产权实用人才等。
(二)确定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的重点任务。共确定了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实施发明专利提升计划、主导产业知识产权布局计划。二是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实施专利技术产业化、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计划、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计划。三是加强知识产权科学管理——建立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推进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四是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五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提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水平、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六是培育知识产权文化——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三、抓好《实施方案》落实的具体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等九个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抚顺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加大资金扶持。财政对企业贯标、发明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知识产权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三是健全工作体系。重点推动县区、园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建立考评机制。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市县(区)政府目标管理,加强考核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