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经济普查”
经济普查是国务院开展的大型国情国力调查,根据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今年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二、关于《通知》起草的背景和依据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这次经济普查,将全面调查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次普查所获取的翔实资料,将为科学判断经济发展大势,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发展特征,提供科学、准确的决策部署依据。
近期,省政府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8〕12号),全面部署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部署,全面做好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市统计局起草了我市《通知》。
三、《通知》主要内容
《通知》分为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普查目的和意义。阐明经济普查的主要目的和重要意义。
第二部分是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对象包括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范围包括除农、林、牧、渔业外的所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第三部分是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
第四部分是普查组织和实施。主要是落实经济普查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参照辽宁省经济普查领导机构组成,我市成立了抚顺市第四次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蒲信子任组长,小组成员包括25个市政府部门。
《通知》在征求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后,按照各成员单位的职能,明确了各单位在普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和所承担的具体任务。
第五部分是普查经费和物质设备保障。
第六部分是普查工作要求。主要强调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数据质量,加强宣传引导和做好成果应用。
文件:抚政发〔2018〕13号 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