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实现2018年度全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目标,根据《辽宁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专项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抚顺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制定本计划。
一、计划制定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实现国家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努力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制定本计划。
二、编制依据
(一)根据国家大气、水、土壤三个“十条”和“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中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
(二)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认真梳理难点和堵点问题,通过解决难点和堵点问题,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开展。
(三)根据抚顺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方案及《抚顺市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和保护攻坚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三、工作目标
该计划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
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不低于76.3 %,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到44微克/立方米;全市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75%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2.59 %,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20%以内,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30.8%。
四、重点任务
第二部分为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这是该计划的主要内容。具体包括7个方面:
一是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明确了推进能源清洁利用、全力淘汰燃煤小锅炉、强化散煤燃烧污染控制、加强扬尘精细化管理、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深入推进重点区域污染治理、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程、加强秸秆焚烧管控、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10项重点任务。
二是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了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战、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3项重点任务。
三是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明确了深入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大力推进耕地安全利用、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有效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5项重点任务。
六是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明确了坚决化解过剩产能、加快调整生产布局、积极推动绿色发展3项重点任务。
七是全面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明确了强化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5项重点任务。
五、保障措施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科技支撑、加强跟踪检查、强化目标考核、加强宣传引导7个方面,提出了行动计划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