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政府发展“飞地经济”工作部署,繁荣壮大区域经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抚顺市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背景依据
为落实省政府“飞地经济”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等八部委《关于支持“飞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地区〔2017〕922号)有关要求,结合抚顺园区建设等实际情况,在《关于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推进“飞地经济”发展的意见》(抚政发〔2018〕6号)基础上,完善制定了《抚顺市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
二、《方案》的框架结构
《方案》分总体思路、遵循原则、主要内容、政策措施、组织保障五个部分。同时附有《抚顺市“飞地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分工》《抚顺市发展“飞地经济”工作绩效考核细则(暂行)》《抚顺市工业产业园区土地使用示意图册》3个附件。
1.总体思路。以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明确责权利益关系,调动各方招商引资积极性,强化招商引资,加快区域经济振兴发展。
2.遵循原则。遵循全市统筹、产业升级、创新模式、资源共享四项原则发展“飞地经济”。
3.主要内容。一是明确了三年内园区发展目标、项目引进数量、新入驻园区企业户数。二是从招商引资项目转移,县区间飞地项目转移,形成市、县区、乡镇街三级管理机制三个方面说明“飞地经济”发展模式。三是以8个市级主体园区为载体,明确产业定位,承接“飞地”项目。四是从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产业定位、“飞地经济”项目投资情况、重大项目四个方面明确准入条件。
4.政策措施。从土地、财税、融资、其他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保障措施。
5.组织保障。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营造良好环境和加强绩效考核四项组织保障措施。
三、制定过程
按照杨维市长两次专题会议精神,市工信委赴朝阳市学习考察;蒲信子、王金华两位副市长亲自组织,先后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带领相关部门分别到全市各园区开展调研,根据具体情况研究我市发展“飞地经济”的工作思路,根据领导指示及调研结果,市工信委拟制了《抚顺市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王金华副市长亲自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议,市工信委在征求县区及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制了《抚顺市促进“飞地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方案》通过了市法制办的合法性审查,并呈报来鹤书记阅示;按照来鹤书记、杨维市长的指示精神,蒲信子副市长专题召开“飞地经济”政策专题会议。市工信委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及会议精神进行修改,并通过了市政府第20次党组(扩大)会、市委第168次常委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