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交通运输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措施》的解读
一、制定意图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措施》(辽政发[2020]6号)精神,按照抚顺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力支持中小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帮助交通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结合抚顺交通实际,特制定以下十二项措施。
二、主要内容
《市交通运输局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的具体措施》具体十二项措施包括:
1、建立领导包保和支持企业开复工协调机制。
2、积极为企业开复工提供防疫物资和相关政策信息。
3、全力保障各级公路畅通。
4、全面恢复公交运营。
5、全面恢复客运班线、旅游包车运营。
6、开通通勤业务专线。
7、为农民工返岗提供交通保障。
8、免费为旅游包车进行车辆安全检测。
9、畅通绿色物流运输通道。
10、运输车辆延期年审。
11、组建应急物资运输保障队伍。
12、方便快捷办理交通运输业务。
此文件经研究审议后,以市交通运输局文件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