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市政府办公室实际,制定市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践行依法治国、履行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本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单位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严格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市政府办公室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健全党组领导法治建设的工作制度和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1.将法治建设纳入市政府机关党组工作重点,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并督促落实。
2.市政府机关党组每年听取1 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3.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
责任部门:综合办、新闻联络科、机关党委
(二)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中心组学法等制度,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水平。
责任部门:新闻联络科、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三)组织开展党员干部法治教育培训。
责任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后评估、责任追究等程序,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责任部门:秘书科、各综合科、政务公开办
(五)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配合和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活动,尊重并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责任部门:综合办、机关综合服务中心
(六)严格文件制发,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制发数量管理,严格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制发工作规范有序。
责任部门:文电科
(七)推进民主依法决策,集体研究“三重一大”,出台重要文件广泛征求意见,出台重大决策坚持科学民主。
责任部门:人事科、规划运行科、财务科、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等
(八)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
责任部门:政务公开办、各综合科
(九)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受理并认真办理复议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全面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责任部门:政务公开办
(十)积极办理建议提案,高度重视落实政府承诺为民办实事项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强化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跟踪督办,确保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
责任部门:建议提案科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围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组织全办进一步完善学习计划,增强学法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责任部门:新闻联络科、综合办、机关党委
(十二)严格落实公务员学法培训制度,所有新入职人员都开展相应法治培训教育。
责任部门:人事科、综合办、新闻联络科、机关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