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有力保障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2.“八个严禁”内容: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现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借用、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收送各类名贵特产、电子红包及其他形式的礼品、礼金;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一桌餐”等隐蔽场所;严禁利用节日之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