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以加强法治环境建设和工作法治化为目标,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实现新时代抚顺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集体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议事决策水平。强化主要领导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积极贯彻落实辽宁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办法,主要领导带头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积极谋划参与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导,牵头研究推进法治工作,围绕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和指标体系相关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涉及我办依法行政任务分解、细化、实施工作。集体研究“三重一大”事项,助推决策科学民主。全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重大事项129项。
(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按照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和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的要求,积极参与制定整改方案,推进整改工作。形成《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上会程序》,明确主管部门职责,并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提出规范性报送程序。要求主管部门按规定提出认定意见,做好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相关前置工作,报分管市领导审定同意后,按程序送审。同时,对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市主管部门要及时报市司法局汇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前,已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5项。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文件制定主体、权限和制发数量管理,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文字把关,确保政策措施表述严谨、文字精练、准确无误。强化程序审查,加强文件制发程序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流程,确保文件制发工作规范有序。全年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共制发文件340余件。
(三)加强法治建设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5.15政务公开日”、“12·4国家宪法日”、“《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并通过政府网站、办公楼内和电梯内宣传屏幕,持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坚持研究好、部署好、组织好、实施好普法工作为原则,确保普法“内容、时间、责任、效果”的落实落细,不断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努力创造学法用法氛围,积极组织办公室干部职工参加各项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干部职工通过支部集体学习、在线学习、日常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内容。开展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活动,集体观看《清风传家故事会》等警示教育片,累计通报学习违法违纪典型案例10余次。建立廉政档案,实现全覆盖监管。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敏感节点提示提醒,全年共组织廉政提醒谈话95人次。通过宣传警示教育,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需要继续深化
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有些业务科室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感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容和把握标准需进一步提高。
(二)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教育成效有待提升
法治宣传形式较单一,针对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理论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
三、2024年重点工作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断和重要部署,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持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化水平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有关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章制度的要求,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完善决策制度、规范程序操作,着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推进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三)持续提升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成效
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办公楼宣传屏幕、网络媒介等渠道,进一步拓宽法治建设宣传教育覆盖面。结合部门自身的优势和业务特点,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抚顺、平安抚顺。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