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管控平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气管控平台建设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内容:一期建设内容基于从点监测(风险单元)、面监测(厂界预警、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光谱),本项目一期监测站点包括风险单元站(企业自行接入)、 厂界预警站 9 套、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光谱 1 套,实现从源-厂界扩散途径-开路傅里叶的多级预警网,其中风险单元站采取企业监测数据接入的形式预警管控;厂界预警站和开路傅里叶红外布设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等级、预警因子和园区主导风向,在重点企业的边界采取网格布点方式布设,实现多级预警,有效管控有毒有害气体的逸散和泄漏事件的扩大。 二期建设内容:基于从点监测(风险单元)、面监测(厂界预警/区域网格化)、域监测(园区边界、扩散途径处、周边敏感点、重点区域傅里叶遥测)多级预警的思路,本项目监测站点包括风险单元站(企业自行接入)、区域网格站 48 套、区域 VOCs 站 8 套、园区边界站 4 套、扩散途径站 1 套、环境敏感点站 6 套、开放光路傅里叶红外 1 套、遥测傅里叶红外 1 套,总体实现从源-扩散途径-敏感受体的多级预警网,其中风险单元站采取企业监测数据接入的形式预警管控;区域网格站和区域VOCs 站布设综合考虑企业风险等级、预警因子和园区主导风向,在重点企业的边界采取网格布点方式布设;开放光路傅里叶、园区边界站环境敏感点站和结合风险单元对周边敏感点的扩散情况开展布点;区域傅里叶遥测则主要按重点监管企业情况和实际可架高区域选点,从而实现多级预警,有效管控有毒有害气体的逸散和泄漏事件的扩大。
4、项目范围:东洲区。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六、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单位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641360008
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