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明确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化大队消防安全监管范围的通知

2025/08/04 1.2k 阅读 173 点赞

抚顺高新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120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抚顺市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的指导标准》(抚公传发〔2017〕79号),结合抚顺高新区实际情况,现对园区范围内企业、单位消防监督管理范围进行重新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消防救援大队监督管理范围。按照《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消防救援大队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规定的列管单位范围,监管园区内相关企业单位。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好消防救援大队在监管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并提供本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台账。

三、消防救援大队要与建设管理局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信息互通和共享,定期查询新审批的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备案项目信息及各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台账变更信息,确保将符合标准的企业、单位及时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范围。

附加:1.消防救援大队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2.消防救援大队具有一定规模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doc

                 3.抚顺市消防救援支队石化大队列管名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