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对抚顺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修详规划调整的公示

2025/08/22 4.1k 阅读 231 点赞

本项目为抚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联产工程,位于抚顺市东洲区城乡路东侧,南外环路南侧、东纬三路北侧,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三类),为满足本公司工艺调整需求,抚顺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规划设计进行调整,其中主厂房原容积率计算面积16993.58㎡,建筑物面积13728.56㎡,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824㎡。调整后高度为48.8m,容积率计算面积36511.36㎡,建筑物面积21606.14㎡,建(构)筑物占地面积8466.70㎡。烟囱原容积率计算面积:628㎡,构筑物面积314㎡,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14㎡。调整后容积率计算面积725.74㎡,构筑物面积362.87㎡,建(构)筑物占地面积362.87㎡。调整后规划总建筑物面积为88502.79㎡,构筑物面积为27943.5㎡,容积率计算面积为175744.31㎡。建设单位现已委托规划及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完成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现予以公示并征求意见 。

公示日期:2025年8月23日——2025年9月2日

审批单位:抚顺市自然资源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建设单位:抚顺高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规划单位:抚顺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反馈意见方式:抚顺高新区管委会411办公室  5790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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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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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