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行政许可法》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我局对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现将专家评审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自然日。请有关主管部门通知企业查阅。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均可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进行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举报电话:52867459。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
2021年第三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评审意见汇总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请 类别 | 待审批许可事项 | 公示意见 |
1 | 抚顺鑫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增项 |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 同意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项资质 |
2 | 辽宁省第十地质大队有限责任公司 | 增项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