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改任务
任务编号64项:污泥无害化处置工作严重滞后。全省“十三五”期间规划建设28座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截至督查进驻仅有1座开工建设。
二、整改目标: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 95%以上。
三、整改措施:2021年8月起,推进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高温发酵处置,不再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目前,我市城区三宝屯、海城、海新河、章党和前甸污水处理厂日产污泥约250吨,已委托中润信达(辽宁)生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采取高温发酵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置,城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其中,2021年8月起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污泥不再运往垃圾厂填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1月10日
受理部门:抚顺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56090699
邮寄地址:抚顺市顺城区新华街道新华大街28号
抚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