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713号)、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的要求,在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过程中,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宝屯污水处理厂三期改扩建工程。
2、项目性质:改建。
3、项目内容:本工程对现状污水处理厂进行改造和扩建,现状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0×104m3/d,改扩建后设计规模为50×104m3/d。污水处理厂出水需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并满足《关于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扩容后出水水质标准的建议》中的相关要求,即“为确保高坎大桥断面稳定达标,建议三宝屯污水处理厂扩容后出水氨氮指标低于2mg/L,其他指标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以满足高坎大桥断面全年稳定达标的要求” ,最终排放至浑河;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不大于60%。
4、项目范围:李石街道。
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内容
1、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划等,对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分析;
2、研究相关资料,实施社会调查,识别项目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3、对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初步分析和评估,判定风险程度;
4、结合分析结果,针对项目的风险程度和风险状态,确定初始风险等级;
5、针对风险因素和初步判定的风险等级;
6、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和建议,并评估采取防范措施后的风险等级。
三、征求意见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以及对本项目的建议和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为便于征求和整理公众对本项目实施在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项目责任单位设立了联系电话,并计划召开专项座谈会。公众可在公告有效期内按本公告提供的联系方式与项目责任单位取得联系并登记,项目责任单位酌情确定是否召开座谈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期限
本次公告意见征求时间是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
六、项目单位概况
项目单位:中核抚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单位联系人:刘树辰
联系电话:15304676387
中核抚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8日